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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0025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东方铁塔东方铁塔(SZ:002545)2025-09-17 11:02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辞任导致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二)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