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00254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 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 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及有关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