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00254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对外信息报送的管理和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 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正 式公开披露前以及在公司重大事项的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