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0025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 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 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 事会秘书 1 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 实和勤勉的义务。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权利,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