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股份(603600) -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永艺家具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 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