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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600810)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SH:600810)2025-09-17 10:4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神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河南 1 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