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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601878)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SH:601878)2025-09-17 10: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董事会办公室提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5]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经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4]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其审议并提建议[10] - 应审阅财报提意见,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2] 人员管理 - 主席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5] - 委员履职不达标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6] 其他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工作,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提供资料[20] - 会议记录反映意见,委员签字,会后送全体委员[22][23] - 会议决议提交董事会并发送相关人员,材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