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8月10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1996年11月15日规范并重新登记[5] - 1994年1月18日获批发行5000万人民币普通股,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566,112,718元[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代理记账、人力资源服务等多项业务[1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66,112,718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起诉权[36][37][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11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2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22]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公司每年向股东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159] - 除重大投资等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6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二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156]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99,100] - 公司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为五人,设党委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100]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