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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SH:600861)2025-09-17 09:46

委员会构成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8] - 检查企业财务,审核财务报告等[9] - 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10]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12]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紧急时可电话通知[18] - 审议事项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8] - 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推举独立董事主持[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19]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20] - 审议方案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不介入议事[21] 其他事项 - 可指派内部机构或聘请中介顾问,费用公司承担[2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