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北京人力(600861) - 北京人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人力北京人力(SH:600861)2025-09-17 09:46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1]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需报告[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4]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6] - 除董事长等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7] - 计提资产减值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超10%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20] 重大事项报告要求 - 报告义务人做好信息收集等工作[22] - 触及决议等时点需及时报告[22] - 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23] 重大事项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处理[23] 违规处分 - 未上报等重大事项相关人员受处分[25] - 泄露重大事项责任人受处分[27] 保密要求 - 未公开重大事项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7] - 重大事项泄露及时通知并采取补救措施[2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