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7]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6]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且应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15][20]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收回并公告后才可再次开展现金管理[12][13] 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等[9]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公司拟延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10]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信息[2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2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可免履行相关程序[1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可免履行相关程序[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28]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8]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至迟在同一批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9]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19] 违规处理与审计 -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现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等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0] - 董事会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30] -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相关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30]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订时同样需经股东会审议[32] -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2]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本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等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32] 其他信息 - 文档涉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3] - 文档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33]
大唐电信(600198)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