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口腔产业(08406) - 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国口腔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4] - 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相关地址或董事决定的其他地方[4] - 法定股本为5000万港元,由每股0.01港元之50亿股股份组成[7][18] 业务范围 - 可从事商品、期货、远期合约交易等业务[5] - 可提供货品、设备、材料及服务[5] - 可进行航运、运输等业务[5] 组织章程 - 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采纳[1][4][9] - 变更公司章程大纲等须通过特别决议案[16]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决定发行股份条款等[17] 股份相关 - 公司可支付认购股份佣金,不超股份发行价格10%[21] - 每年暂停办理股份登记不得多于30日[27] - 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转让股票每张费用不得多于2.50港元[27][28][22] 股东大会 - 公司每个财政年度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在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5]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亲身或由代表出席并有表决权的股东[52] - 投票表决时,每名股东每股拥有一票[55] 董事会 - 董事会可决定为公司筹集、借贷或担保款项[84] - 董事会可行使公司除特定情况外的一切权力[87] - 董事会处理事务法定人数须为两名董事[93] 股息与财务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中以任何货币宣派股息,但不得多于董事会建议的款额[106] - 董事会可支付中期股息[106] - 董事会须编制或安排编制周年申报表等申报或呈报[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