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离职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2]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 -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3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17][25] - 专门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紧急情况经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25] - 专门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2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董事会对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 - 独立董事受处罚等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当年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33]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37] - 本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7]
神剑股份(002361) - 独立董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