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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神剑股份神剑股份(SZ:002361)2025-09-17 08: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7]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3] - 定期报告在董事长签发后,董事会秘书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37]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6]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6]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6] 人员责任与报告流程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49]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4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38]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处撰稿和初审,交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审核[32]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48][49] 关联人相关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为关联人[64][65]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说明[47] 其他规定 - 公司股东会等会议文件及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要分类存档保管[5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接待和档案管理制度[5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5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52][53] - 信息披露文件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及相关高管承担赔偿责任[58] - 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并处理责任人[59]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