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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剑股份(00236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神剑股份神剑股份(SZ:002361)2025-09-17 08:31

投资决策权限 - 董事会单笔投资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年度累计不超20%,短期投资单笔不超2.5%,累计余额不超10%[12] - 总经理单笔投资不超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年度累计不超10%,短期投资单笔不超1.25%,累计余额不超5%[12]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包括委托经营或理财、购买金融产品[5] - 长期投资包括设立公司、合作研发项目、收购股权[6] 投资程序 - 短期投资程序含财务部编资金流量表、投资分析人员编计划、财务划拨资金等[16] - 长期投资按性质分新项目投资和已有项目增资[21] - 长期投资程序含确定目的考察环境、编制意向书和可研报告等[22] 对外长期投资要求 - 兴办合营企业要求合作方有好信誉和实力、提供资信证明等[24] 投资文件内容 - 投资意向书含投资目的、规模、效益预测等[24] - 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总论、市场预测、预算资金筹措、财务分析等[25] 项目合作协议书 - 获批后财务部协同战略发展部编制,明确合作各方出资数额、比例、方式及期限等[29] - 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31] 后续工作 - 协议签订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登记、开户等工作[31] - 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需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32]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可收回对外投资[33] - 悖于公司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可转让对外长期投资[34] - 转让需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分析报告并报公司批准[36] - 收回和转让时要做好资产评估等工作防止资产流失[3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改[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