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SH:688355)2025-09-17 08:31

关联方定义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程序审议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7]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24]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普通决议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20]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程序审议并股东会审议[21] - 为5%以下股份股东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21]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交易免审议披露[25] - 一方承销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交易免审议披露[25]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免审议披露[25]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免审议披露[25] 制度生效修改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8]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