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 学历需大专以上,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6] - 特定犯罪情形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职[8]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得任职[8]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10]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月内完成聘任[17]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应一月内解聘[15] 权益与限制 - 履职受不当妨碍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14] - 任职及离职后六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5]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