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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志科技(688355) -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明志科技明志科技(SH:688355)2025-09-17 08: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为专业会计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主任委员1名,由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审工作[9] - 至少每季度开会1次,临时会议按规定召开[14] - 会议至少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议案等书面呈报董事会[14][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