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6883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王传洋)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2] - 任职资格需符合多项法律法规要求[3][4] 独立性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5]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者不具备独立性[5] 不良纪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纪录[6]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有不良纪录[6]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审查与声明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7] - 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