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688560)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8月30日发通知[3] - 现场会议9月16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月16日9:15 - 15:00[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代理人)50人,代表股份78,225,571股,占比41.4605%[7]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超99%[9][10][11][12][14][15][17] - 第(一)、(二)项议案经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第(三)项议案经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第(四)至(五)项议案累积投票,经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人员选举 - 选举闫洪嘉等6人为董事,同意股数占比超99%[18][19][20][22][23] 会议结果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