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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东航物流东航物流(SH:601156)2025-09-16 12:18

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58,755,556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87,555,556元[8] - 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股份制改制基准日,设立时发行142,880万股[20] 股权结构 - 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42,960,000股,占比45.00%[20]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87,188,800股,占比20.10%[20] - 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42,880,000股,占比10.00%[20]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5]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8] - 股东会审议批准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4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6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三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超半数,含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10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10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0]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 - 5名,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2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5] - 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49] - 公司上市后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15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0]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82]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