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2003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00万股[7] - 2009年12月18日更名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迁址太原[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2,456,140元[9] - 已发行股份数为1,982,456,140股,均为普通股[17] 公司治理与决策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2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单笔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党组织与工会 - 公司设立党委、纪委、工会和共青团组织,配备人员并纳入预算[77] -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领导作用[79][8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117][119] - 董事会批准交易权限有资产总额、净额、利润、营收等占比规定[1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26] 信息披露与财务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等[147]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7] - 以每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并报股东会审议批准[149] 利润分配 - 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未现金分红或比例低需详细披露[15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5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董事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74]
山煤国际(600546) - 山煤国际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