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数码视讯(3000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数码视讯数码视讯(SZ:300079)2025-09-16 11:1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两交易日内报北京监管局和深交所备案并在深交所网站披露[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和机构,含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13] - 公开披露信息应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其他传媒不得先于[9] 披露情形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8] - 有证据证明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11] 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等[1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4]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 30%等属于重大事件[33]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等属于重大事件[34]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实施[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41] 其他要点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65]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71] - 符合条件媒体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