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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强力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强力新材强力新材(SZ:300429)2025-09-16 11:12

会议时间 - 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8月29日发出通知[6] -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3: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7]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9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6,743,516股,占比31.3710% [12]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1,573,563股,占比30.3983% [12]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69,953股,占比0.9727% [12] - 中小投资者共3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69,953股,占比0.9727% [1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65,302,527股,占比99.1358%等[16]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163,885,513股,占比98.2860%等[19] - 《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165,085,227股,占比99.0055%等[38] - 中小投资者对《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511,664股,占比67.9245%[38] 会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