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设召集人1名,一般由董事长担任[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1]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18]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18]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3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3]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36] - 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重大缺陷向深交所报告[3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39]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书面资料[41] - 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表决为举手或投票[44] -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44]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2]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2]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3]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3]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55]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55]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2] - 表决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可通讯表决[62] - 必要时邀请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62] 其他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65]
三变科技(00211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