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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知香(60508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味知香味知香(SH:605089)2025-09-16 10:48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 - 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关联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除外,需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2]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公司出资额作为交易金额[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未来有条件确定金额时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3] - 公司进行特定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算关联交易金额[13] - 公司拟与关联人进行应披露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等[1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重大变化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14]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14] - 公司可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15]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15] - 公司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