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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环能(601699) -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潞安环能潞安环能(SH:601699)2025-09-16 10:02

担保决策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担保限额 - 公司及所属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70%(含)[8] - 对同一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本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0%(含)[8]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办理担保业务需出具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等文件,财务管理部审核融资方案,法务风控部审查合同条款[16] - 签订担保合同时,被担保人需提供《担保业务审批表》等资料[18] - 担保合同订立需符合法律规定,明确主债权等信息,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18] - 担保合同签署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被担保人须将合同原件或有效复印件送交公司财务管理部存档[18] - 变更担保合同主要条款或续保需重新履行决策及审批程序[18] - 债权人与被担保人修改债务合同致担保责任变更,需经担保人同意并重新审批[19] 担保管理 - 公司及所属公司确需对外担保或超持股比例担保时应要求提供反担保[10]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被担保人针对融资项目担保申请应提前3个月上报,刚兑债务偿还担保需求提前6个月上报[22] - 担保债务到期前三个月,担保人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偿还债务情况报表或计划[22] 信息披露 - 公司发生担保交易事项应及时披露,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2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