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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环(600217) -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再资环中再资环(SH:600217)2025-09-16 09:45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9月26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6日9:15 - 15:00[1] - 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多种情形下,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21]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10%[21]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自动解任,《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7] - 修订后章程第一条增加“职工”表述[10] - 修订后章程第二十一条增加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500万股、每股面额为1元[10] - 修订后章程第二十三条增加员工持股计划除外情况,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2]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2]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2]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2] 担保与决议相关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26] 董事与高管相关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与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2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情形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9]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书说明履职情况[31] 财务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38]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9]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刊公告[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