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160(0265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成员要求 - 成员不少于3名公司非执行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有专业资格或专长[3] - 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3] - 现任核数师事务所前合伙人特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担任成员[3] 会议相关规定 - 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1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3]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或按规定次数召开[13] - 定期及可行情况下其他会议议程文件提前3天送全体成员[13] 审核委员会权力与职责 - 获授权向公司雇员取得资料,公司指示雇员配合[6] - 负责外聘核数师委聘、重新委聘及罢免建议[7] - 组织领导年度审计工作,监察财务报表完整性[8] - 与核数师至少每年开会2次[8] 报告与记录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及建议[17] - 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分歧时在报告列双方观点理由[17] - 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可供董事查阅[17] - 纪录详尽记录审议事项等[17] - 草擬及最终版本会后合理时间寄发成员[17] 其他 - 职权范围必要时更新修订[17] - 将职权范围刊于港交所及公司网站供查阅并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