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奖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采纳二零二五年股份奖励计划[1] - 计划有效期10年,期满不再授出奖励[11][48] - 计划生效需股东通过批准决议案及联交所批准股份上市及买卖[11] 计划规则 - 可供认购最高股份数目规则在第9条[3] - 各合资格参与者股份最高配额规则在第10条[3] - 奖励归属规则在第6条[3] - 奖励失效规则在第8条[3] - 退扣机制规则在第8A条[3] 奖励授予 - 董事会10年内可随时向合格参与者要约授出奖励[15] - 要约归属日期或时间表不超授出日期起10年[15] - 延迟发布业绩及董事禁售期不得授出奖励[16] - 要约开放供接纳期限30日,最长不超45日[16] 奖励接纳与股份处理 - 合资格参与者接纳要约股份数目须为联交所每手买卖单位或其完整倍数[18] - 受托人按条款持有公司或集团款项、股份及收入[18] - 公司及集团可向受托人提供款项取得股份[18] 奖励归属与失效 - 承授人行使奖励前无需达成绩效目标,归属转让前无股份权益权利[22] - 奖励归属需达成条件、获豁免及董事会主席批准[22] - 奖励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雇员参与者归属期可缩短[25] - 奖励在多种情况下自动失效[29] - 承授人严重不当行为奖励自动注销,公司有权购回[31] 计划授权限额 - 计划授权限额为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的10%[34] - 公司3年后可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更新后不超更新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的10%[34][35] - 各合资格参与者12个月内获授奖励发行及将发行新股份不超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含库存股份)的1%,特殊情况需股东批准[36]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资本结构重组调整已授出奖励股份数目[38] - 公司确保有充足法定未发行股本应付未行使奖励归属[39] 计划修改与终止 - 计划可经董事会决议修改,重大修改需股东批准[42][43] - 董事会获承授人同意可注销未归属奖励[46] - 计划在采纳日期十周年或较早终止日期终止[48] 费用与责任 - 公司承担制订及管理计划相关费用[49] - 承授人负责获取接纳奖励所需意见和官方同意[49] 其他事项 - 计划产生争议提交董事会决定[40] - 公司可预扣履行缴税或社保供款责任所需款项[41] - 参与计划承授人同意公司处理个人资料[50] - 计划及奖励受香港法例管辖并按其诠释[50]
中国宝力科技(00164) - 有关二零二五年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