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00273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费用由股东会决定[4][7]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费用与期限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机构[7] - 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不得超过5年,符合条件可延至不超过8年[8]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9] 业务约定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若出现问题,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文件保存 - 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规定 - 改聘需重新履行招标及选聘程序并报告,提前30天通知[11][14] - 原则上不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更换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4][29] 特殊情况处理 - 年报审计期间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双方、评价质量、判断理由并提交意见[30] - 独立董事应关注改聘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报告[3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和审计工作[33]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按情节处理责任人[34]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情形,股东会决议不再续聘并扣减费用[35] 未尽事宜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