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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00263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赞宇科技赞宇科技(SZ:002637)2025-09-15 12:0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投票权等于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17]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2]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4]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26]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2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2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情节严重,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6] 信息公布 - 公告等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8] 数字含义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