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累积投票制细则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1]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2] - 投票时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3]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3]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下次另行选举[4]
累积投票制细则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1]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投票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1] - 独董与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2] - 投票时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最高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3]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3] - 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第二轮选举或下次另行选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