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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软件(600845) - 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
宝信软件宝信软件(SH:600845)2025-09-15 11: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3年9月25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40.37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8000万股[5] - 社会公众股于1994年3月11日上市,境内上市外资股于1994年3月15日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3803858元[5] - 已发行股份数为2883803858股,普通股占74.90%,外资股占25.10%[1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等一般项目及增值电信业务等许可项目[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19]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股票买卖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所有[1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9]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9 - 13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董事[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1]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8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0]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2]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时,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