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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信软件(6008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版)
宝信软件宝信软件(SH:600845)2025-09-15 1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7] 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权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案[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报告要求 - 董事会需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6] 投票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7] 表决规则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除累积投票制外对所有提案应逐项表决[17] - 提案若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股东会上表决[18]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1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19]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20]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2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