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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嘉友国际嘉友国际(SH:603871)2025-09-15 11: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审计等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近36个月有违法处罚等情况不得为候选人[7]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专门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5]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等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并提供资料[19] - 会前3日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2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1]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