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 - 2次以上融资分别设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存于专户[5]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期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10]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1]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可自筹后6个月内置换[12] 资金使用限制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到期收回公告后可再开展[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公告[14]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14] - 节余占净额1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节余低于500万或净额5%,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董事会在报告中披露保荐和会计师意见[24]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违规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5]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办法废止[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