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5]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5]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5]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10项内容[5] - 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7项内容[5] - 季度报告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8] 报告审计与披露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临时报告含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公告等[11] 需披露临时报告情形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1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12]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12]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预告[7] 相关告知与配合披露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告知配合披露[2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告知配合披露[23] 信息披露管理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计划实施,各部门提供资料[18] - 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发生时相关义务人报告审核披露[18] 责任分工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承担首要责任,董秘协调执行[21] - 董高配合董秘工作[21]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通知、表决允许陈述、披露说明原因[26] 文件处理与保存 - 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监管文件董秘报送董事长审阅后处理[27]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信息保存10年[28] 传闻处理 - 市场出现传闻董事会调查核实[29]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义务或有误担责,相关人员连带[32] - 各部门、子公司问题处理责任人[3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34] - 制度生效原制度废止[35]
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