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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友国际(603871) -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嘉友国际嘉友国际(SH:603871)2025-09-15 11: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0]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延期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6]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两名以上独董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6] 计票监票 - 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与[17]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与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20]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方式违法的决议[20]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交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停牌[2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23] - 董事或董秘违规,情节严重的,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24] 章程制定 - 公司制定或修改章程应依照规则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26] 信息披露 - 公告、通知或股东会补充通知需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26]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