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等[7]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9]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0]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3] 外部审计机构 - 聘请或更换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1] 违规处理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应通报、报告并披露,可提罢免建议[12] 财务报告问题处理 - 财务报告存在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13]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两名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两名或以上委员通过[16] - 成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6]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可列席会议[16]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