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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高科(600862) - 中航高科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版)
中航高科中航高科(SH:600862)2025-09-15 11:16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担保活动遵循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 - 担保内容含贷款、一般债务等,方式有保证、抵押等[4] - 担保范围限于公司总部与子公司等之间,对控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担保[4] 审议与批准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批准[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批准[8] 额度管理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14] - 发生担保行为的子公司次年1月10日前向公司提供书面报告[14] 担保管理 - 被担保单位需按时归还融资资金,特殊情况展期或续贷需事前报批[16] - 担保单位应要求被担保单位报告经营重大变化并督促还款[16]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6] - 被担保单位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否则公司可追究责任[18] 违规处理 - 公司发生违规担保需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因关联人不偿还担保债务致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追讨[19] 制度执行 - 各控股子公司应按本制度建立担保管理制度[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指相关担保总额之和[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1] -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