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晟楠科技(8370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晟楠科技晟楠科技(BJ:837006)2025-09-15 10:47

重大信息界定 - 重大交易事项(除担保、资助外)涉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属重大信息[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属重大信息[9]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仲裁属重大信息[11] - 预计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净利润为负等情形属重大信息[12] - 任一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信息[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重大信息[14] - 重大风险事项涉资比照交易标准规定[16] 报告义务与流程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等可能知情人员和公司[5] - 知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20] - 报告形式多样,需审查确认信息真实性等[20][21] 信息处理与责任 - 董事会秘书收报告后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涉披露提预案[22] - 反馈信息处理情况给报告义务人和知情人[22] - 组织沟通非强制披露的重大信息[22] - 内部知情人未公开前负保密义务[24] - 瞒报等追究责任人责任[24] 制度相关 - 2025年9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制度议案[2]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修改、解释,通过日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