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楠科技(8370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5日董事会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7]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人员需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7] 法定代表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或总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人选[9] 其他规定 - 财务负责人需有相应资格或背景[10] - 离职后有文件移交、忠实义务、股份转让等规定[12][14][16] - 对追责决定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