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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志科技(300458)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全志科技全志科技(SZ:300458)2025-09-15 10: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核准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2542.7382万元[9] - 公司股份总数为82542.7382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普通股[19] 股权相关 - 发起人以5726.886014万元净资产按1.041252:1折为5500万股,226.88601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17] - 发起人张建辉认购753.775万股,占比13.705%;丁然认购710.60万股,占比12.92%等[18]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2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23] - 公司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股东与股东大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8]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42]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1]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01] - 重大交易事项需满足多项标准[102][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0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审议特定收购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10]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6][11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20] 监事与监事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132]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占比不低于1/3[136]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14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43]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8]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59,160]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170]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7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