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稿)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交易指标占比10%以上且部分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或100万元[5] - 股东会审批:交易指标占比50%以上且部分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或500万元[6][7] 对外投资决策与管理 - 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各自在权限内决策[9]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管理项目,管理层汇报进展并提建议[9] - 财务部协同办理出资等工作[9] 人员委派与方案确定 - 公司按章程委派或推荐人员,人员履行职责并汇报[11][12] - 确定方案听取意见,考虑指标,必要时专家评审[12] 项目实施与处理 - 获批后授权部门实施,签合同前不付款[13] - 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15][17]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子公司报告重大事项[19] - 控股子公司责任人与董秘沟通[20] - 制度依法律和章程执行,冲突时董事会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