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4397407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74397407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认购情况 - 石河子电力工业公司认购股份为10908.50万股,出资方式为非货币资产出资[13] - 农七师电力工业公司认购股份为134万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13] - 新疆石河子造纸厂认购股份为34万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13] - 石河子市水泥制品厂认购股份为34万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13] 股份限制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党组织设置 - 公司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 - 2名,委员若干[24] - 正式党员3人以上设党支部,超50人不足100人设党总支,达100人以上设党委[2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70] - 公司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7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至12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1/3[77] - 董事长可决定金额在2000万元以内的特定交易和资金运作事项[8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有条件可中期现金分红[107] 会计师事务所聘用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4]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0]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28]
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