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基本信息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9月2日,发行底价11.89元/股,发行价格12.03元/股[2] - 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9名[4] - 发行数量为290,939,318股,超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5] - 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95.54元,未超募集资金规模上限350,000万元[6] 决策时间线 - 2023年6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7] - 2023年7月17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9] - 2024年4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10] - 2024年7月11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相关决议有效期等议案[12] - 2025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相关决议有效期等议案[12] 审核与发行流程 - 2025年7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相关文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14][15] - 2025年7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批复[15] - 2025年9月1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等并启动发行[16] - 2025年9月1日收盘后,向117名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16] - 发行前收到14名新增投资者认购意向并补充发送文件[18] - 有效时间内收到22个认购对象申购文件,21个有效报价,1个无效报价[19] 部分认购对象报价 - UBS AG以12.36元/股申购10000万元、12.07元/股申购11000万元[2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13.02元/股申购15100万元、12.64元/股申购26700万元[20] - 徐新喜以13.35元/股申购45000万元[20]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12.03元/股申购74600万元[20] 发行结果相关 -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4] - 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与公司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27] -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方,无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参与发行竞价情形[28]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等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未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28] - 广发证券等6家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履行私募登记备案程序[29][30] - 汉石1号、汉石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产品备案[30] 资金与财务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9日,投资者实际缴款总额为34.9999999554亿元[36] - 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176.1672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5823832339亿元[37] - 本次发行计入实收股本2.90939318亿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6729900539亿元,发行后注册资本为21.17249923亿元,累计实收资本为21.17249923亿元[37] 公告与后续事项 - 2025年7月5日公告收到上交所审核意见,7月30日公告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申请同意[41] - 2025年9月4日,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36] - 2025年9月10日,保荐人将募集资金余额划付至公司账户[36] - 2025年9月1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36][37] - 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要求[38][42][43]
爱旭股份(600732) - 主承销商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审核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