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新材(600458)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时代新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株洲 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96 号)批复,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以人民币 12.18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共计 106,732,348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99,999,998.6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10,629,936.1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