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赛-W(02525) - 经修订及重述之禾赛科技董事会辖下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章程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章程 - 2025年4月29日采纳经修订及重述章程,香港联交所上市后生效[1] - 须由两名或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2] 委员会会议 - 会议频率不低于每年一次[3] - 大部分成员出席构成法定人数[3] 委员会职责 - 负责物色、挑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5] - 每年与董事会检讨整体架构、人数及组成[6] - 定期检讨董事会规模并提建议[6] -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建议[6] - 定期制定、检讨及评估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9] - 每年确认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全年及遵守规则情况[9] - 每年评估自身表现并呈交报告,含章程及政策程序修改建议[10] - 检视及监察利益冲突管理并提建议[11] - 检视及监察不同投票权架构风险并就相关交易提建议[11] - 就委任或罢免合规顾问提建议[11] - 确保公司与股东沟通有效持续[11] - 至少每半年度及每年度汇报工作,涵盖职权范围各方面[11] - 报告内按“不遵守就解释”原则披露相关建议[11] - 定期就企业管治法律实践发展及合规情况提供意见和推荐意见[11] 调查研究 - 可进行或授权调查研究职责范围内事项,可留任独立顾问,费用公司承担[12] 责任规定 - 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成员按章程履职不承担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