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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000045) - 《投资管理制度》
深纺织深纺织(SZ:000045)2025-09-12 13:33

投资收益率 - 主业范围内投资项目预期内部收益率应不低于8%[7] - 物业和纺织业务投资项目预期内部收益率应不低于6%[7] 投资审议批准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由股东会审议批准[11]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2] -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12] - 项目投资额超过投资预算总额20%以上且变更后符合相应条件有不同审议批准要求[11][12] - 投资项目变更不超过投资预算总额20%有相应审议批准规则[12] - 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投资项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12] 投资报告与总结 - 每年7月10日前对投资情况进行半年总结和分析并报送书面报告[9] - 次年1月10日前对上一年度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并报送书面报告[9]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每季度在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中上报投资项目实施情况[24] - 每个年度于公司年报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战略发展部完成项目投后管理报告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30] 其他投资规定 - 因投资而新设法人的产权层级不得超过四级,管理层级不得超过二级[7] - 专业领域内标的情况简单且投资金额1亿元以下的投资项目可自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8] - 专家评审组原则上由5人以上奇数(含5人)的专家组成[20] - 专家评审组以表决方式审议项目,原则上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为评审通过[22] - 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预计投资额超出预算5%以上,公司产权代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4] - 项目投资额超出投资预算20%以上或比原计划滞后两年以上实施,必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8] - 每个年度由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31] - 2020年9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2020年修订)废止[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0]